特殊交易事项
特殊交易事项包括:开盘价与收盘价的确定;挂牌、摘牌、停牌与复牌;除权与除息;交易异常情况处理等。
(一)开盘价与收盘价(掌握)
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,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交易出现下列情形时,可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:
★证券停牌时,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中包括该证券的信息;证券摘牌后,行情信息中无该证券的信息。
▲对于开市期间停牌的申报问题,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是:
证券开市期间停牌的,停牌前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证券复牌后的交易;停牌期间,可以继续申报,也可以撤销申报;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。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后,以连续竞价继续当日交易。
(三)除权与除息(掌握)
▲除权(息)日的证券买卖,除了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以外,按除权(息)参考价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。
▲权证的行权价格的调整。
标的证券除权的,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分别按下列公式进行调整:
新行权价格=原行权价格×(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÷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)
新行权比例=原行权比例×(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÷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)
标的证券除息的,行权比例不变,行权价格按下列公式调整:
新行权价格=原行权价格×(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÷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)
(四)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理(熟悉)
引发交易异常情况的原因包括:不可抗力、意外事件、技术故障等。
无法正常开始交易的情形之一:10%以上的会员营业部因系统故障无法正常接入交易所交易系统。
无法连续交易的情形:证券交易所交易、通信系统出现10分钟以上中断;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出现10分钟以上中断;10%以上的会员营业部无法正常发送交易申报、接受实时行情或成交回报;10%以上的证券中断交易等。
- 还没有人评论,欢迎说说您的想法!